看板 movie
轉自錢人豪FB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hare/p/DMi8ZniKVwpjHaoc/?mibextid=WC7FNe 劇本被抄襲的錢人豪導演沈默許久後再度於臉書發聲 表示自己收到了李烈告他妨害名譽的傳票 以下全文: - 今天我在法院看著黃精甫跟李烈,看著他們的眼睛。 關於這件事,這陣子未再公開發言,不少人誤會我是否算了。其實情況一直暗潮洶湧。 第一是我在FB質疑被抄襲後,引起新聞熱議,卻助長了對方原本低迷票房…我不希望如此 ,很多人都不希望如此。 第二是圈內朋友長輩前來勸誡,要我以和為貴,盡量息事寧人。 其實頗感慨,被抄襲的是我,反過來被對方發律師函要求公開道歉的也是我。但卻單方面 要我以和為貴,說對方發律師函是不得已,對方不得不如此。那我的不得不呢? 不過慶幸的是,不少人私下表達支持,疏於聯繫的朋友也來打氣,要我堅持下去。甚至從 未有過交集的人亦熱心給予建議。 圈內人說:以對方過往高調的個性,罕見公開不敢說什麼,其實算是表示理虧了,你就別 窮追猛打,如果對方沒有再進一步動作,就到此為止,打著作權官司曠日費時未必好。 也有人說,適逢金馬60電影人要注重團結,不要破壞和諧。 所以創作人的劇本故事被剽竊,發現時提出抗議反而是不顧大局。 今天之所以再提,是因為我在上週收到傳票。 是的,要我以和為貴?對方提告我妨礙名譽! 妨礙名譽! 妨礙名譽! 妨礙名譽! 是不是真符合我寫的故事名「無法無天」,知道我被李烈告後,那些來勸我息事寧人的, 也紛紛沈默,無法再勸什麼。 試問,我已提出的證據難道不夠明示對方抄襲?這一點有眼睛的人真的自有公評。 任何事習慣一手遮天的,總有一天真相會被揭露,雖然我做第一個吹哨者,很清楚會面臨 什麼壓力跟打擊。 我今天在法院看著黃精甫跟李烈,我看著他們眼睛,看他們如何繼續飾詞狡辯。 本人已正式委請律師提出妨礙著作權之民刑事訴訟,及妨礙名譽之誣告反訴。 大尹法律事務所 陳琮勛大律師 瑞麒法律事務所 黃啟逢大律師 ※ 引述《shengchiu303 (Sheng)》之銘言: : 劇本被抄襲的錢導再度更新FB, : 表示自己收到對方公司的律師函,被要求公開道歉,否則要告他妨害名譽。 : https://reurl.cc/WvOvEx : 以下轉貼內文: : / : 原不再回應,身心俱疲,一切交由司法。圈內一些朋友紛紛表示同理我遭受此事的感受 : 但希望我不要反而幫打廣告,對方沾沾自喜說口碑升溫,幾天來根本拉抬他們本來垂危 : 票房。 : 對方票房如何,其實不是我在乎的,發現被惡意抄襲時,沒有人能為我說話,我只能替 : 己發聲。 : 我本要求一個道歉。 : 但剛剛收到周處除三害,「一種態度」公司的回應,對方律師函稱我是「無關」第三者 : 反過要求身為受害者,被抄襲的我"公開道歉"?錯愕…… : 說我妨害名譽,妨害名譽?你們做出這麼不名譽的事情,竟說別人妨害你名譽?反過來 : 我三天內道歉,不然要告我。 : 這世界真的剽竊有理了嗎? : 這算是台灣電影圈前輩展現的一種態度嗎? : 昨天我Po出的證據還不足以讓你們承認及自我檢討?真的厚顏高傲至此嗎? : 我根本不認識李烈,十幾年來唯一有對話近距離的碰面就是今年7月在台北市文化局申 : 補助時,跟同事一起被她拍桌大罵的現場。我是向政府申請補助,不是向妳借錢。一次 : 有申請到,下次再試試看就好(當天李烈當評審,她的牽猴子公司得到200萬行銷補助 : 。 : 這回以刑事罪恐嚇我,試圖模糊焦點,將各界對你們原創的疑問,引導向彼此有糾紛, : 避可能的質疑。我們沒有糾紛,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你們的抄襲。 : 我十幾年來準備的劇本《無法無天》被《周處除三害》整碗端去。 : 對方高高在上,除了一種態度、還有一間牽猴子行銷公司,甚至憑這個劇本拿了幾千萬 : 補助。 : 這就是一場面對歌利亞的戰爭...... : https://i.imgur.com/MqaRQgG.jpg
: ※ 引述《generalfungi (香菇將軍)》之銘言: : : https://reurl.cc/gaRR3V : : 錢人豪導演臉書剛剛貼出證據 : : 裡面真的很多很像 : : 很多當做宣傳海報的台詞幾乎一模一樣 : : 就連警察被香爐K這一點也雷同 : : 感覺真的有抄襲? : : ----- : :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6a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90.14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movie/M.1699951955.A.690.html
szdxc17 : 這官司打完可能民眾也不在乎了 11/14 17:06
quentintu : 周處的票房都先賺到手了,唉 11/14 20:21
SatanLoveGod: 既然證據明示了 那上法院認證不是更好嗎 11/15 21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