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home-sale
各位好 目前我太太名下有一間房子我們自住 是小換大重購退稅買的,已遷太太戶籍所以要住五年 去年手上有一些錢買了一間套房,是掛我的名字 當初銀行說太太名下有房,我買還是算首購 最近才遷了戶籍,想說一年後要賣掉小換大 所以要符合自用住宅才遷 但是剛接到稅務局的電話 說夫妻有兩間房,只有一間可以申請自用住宅 所以只有我太太那間可以申請自用住宅 我的問題是,那我名下的房子不能申請自用住宅 以後還可以小換大重購退稅嗎? 我遷戶籍還有意義嗎? 謝謝各位解惑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31.190.10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home-sale/M.1733301954.A.CB6.html
fo11ow: 可以離婚再結婚嗎?12/04 16:49
fo11ow: 如果可以 感覺很多事情都可以解套了12/04 16:49
x46824682x: 印象自用住住宅夫妻不能戶掛,但是父母可以...12/04 16:56
剛稅務局說遷父母跟滿18歲子女,但也要父母願意啊XD
mangojocker: erstanding/tax-saving-secret/3A3RBO012/04 16:59
Chricey: UC2是天然成分嗎?還是有添加物啊? 12/04 16:59
mangojocker: 政府網址 我縮不了12/04 17:01
mangojocker: 只要符合規定沒有僅能一處12/04 17:01
mangojocker: 但記住一定要有“自住事實”才能避免未來的麻煩12/04 17:01
mangojocker: 網址麻煩自己複製一下..12/04 17:01
Chricey: 吃過關節保健品,都沒什麼效果,有推薦的牌子嗎? 12/04 17:01
fornando: 戶籍+自住事實(o),僅自用住宅(X)12/04 17:03
意思是不一定要申請到自用住宅嗎?淺顯易懂我喜歡XD
samarium: 找沒房的爸媽12/04 17:03
fornando: 套房偷租人?(XXX)
噓….只是給遠房親戚住而已啦XD 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另外自用住宅是地方稅捐房屋稅12/04 17:04
Chricey: 吃過關節保健品,都沒什麼效果,有推薦的牌子嗎? 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重購自用是中央國稅管的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國稅目前重購自用住宅退稅並沒有僅限一間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所以你一定要設戶籍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並且最好要用“自住事實”12/04 17:04
Kroner: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,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2/04 17:04
mangojocker: #有12/04 17:05
mangojocker: 還有未來賣房裝潢費用要誠實申報(O)12/04 17:12
mangojocker: 抱歉更正房屋稅僅一戶 地價稅則可以依網址寫的12/04 17:19
所以我的理解是,房屋稅不能用自用住宅,所以要繳比較多錢,但我有遷戶籍,親戚有住 在裡面使用,應該就可以符合重購退稅? ※ 編輯: asz00301 (112.78.75.195 臺灣), 12/04/2024 17:30:57
pacino: 奇怪,我兩戶只要有親人戶籍在就行。 12/04 17:28
Chricey: 剛開始吃UC2,期待 12/04 17:28
IBIZA: 土地的部分本來夫妻就只能選一處 重購退稅因為要房地都自 12/04 17:30
IBIZA: 用 所以也是一處 但如果出售有時間差 可以利用時間差 12/04 17:31
※ 編輯: asz00301 (112.78.75.195 臺灣), 12/04/2024 17:32:43
IBIZA: 土地是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指定一處, 房屋才是三處, 而且房屋 12/04 17:32
IBIZA: 未來會改成必須要有戶籍 12/04 17:32
Kroner: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? 12/04 17:32
zpf2005: 夫妻五年內各退一間房地合一稅是可以的,你戶籍遷去套房12/04 17:33
zpf2005: ,一年內別出租,有用水電就行了 12/04 17:33
那我最近遷戶籍應該沒錯,謝謝你
zpf2005: IB大的意思是賣套房時,自用土地那筆得掛在套房下嗎?12/04 17:38
IBIZA: 法律上是沒有規定重購退稅一定是掛自用土地那一筆12/04 17:40
Chricey: 搞笑吧!關節痛,你能嚴重點嗎?我要讓你知道什麼叫真正的痛! 12/04 17:40
IBIZA: 但你不是掛那一筆 就要自己主張居住事實12/04 17:41
※ 編輯: asz00301 (112.78.75.195 臺灣), 12/04/2024 17:56:11
ttyy: 你們夫妻要分開設籍,然後都要有去自住 12/04 18:10
SFC66: 先搞清楚自用房屋稅、自用地價稅的規矩好嗎 12/04 18:19
SFC66: 自用房屋稅 三戶 12/04 18:19
Chricey: 5樓關節跟X一樣 12/04 18:19
SFC66: 自用地價稅 夫妻未成年子女限一戶,成年子女或父母 可另設 12/04 18:20
SFC66: 一戶 12/04 18:20
SFC66: 重構退稅是自住事實 12/04 18:20
SFC66: 你最好開始有自住的事實紀錄,水電、ETC、鄰居、信件、包 12/04 18:22
Kroner: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? 12/04 18:22
SFC66: 裹…. 12/04 18:22
mangojocker: 重購退稅 要自住 除了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 其他親戚 12/04 18:50
mangojocker: 住不算自住耶 不要就算設戶籍被抓到是其他親屬在住 12/04 18:50
mangojocker: 那也不算喔 12/04 18:50
Kroner: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,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! 12/04 18:50
mangojocker: 當然可以賭抓不到啦XD 12/04 18:53
supereva: 自用住宅有很多定義 房屋地價稅和重購退稅不一樣的 12/04 19:30
birdpon: 地價稅夫妻各一間本來就只能申請一間地價稅自用稅率 12/04 22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