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car
不確定是不是因為這樣,反正有一方先墊錢 要賠錢的那方一直沒付,這案子可能拖太久,看上面寫是超過一年 告訴內容可能是該事故的損害賠償,事故民事賠償要兩年內提出 因為付錢的那方眼看期限快到收不到錢,先告再說,提告就能壓著慢慢談和解 之前遇到類似的案例是這樣 碰撞後雙方保險公司都談好價錢,修也修完了 但是賠償的那一方一直沒送單子給要收錢的保險,一拖就剩一個月 所以收錢的那方就提告賠償方的車主損害賠償 賠償方的保險公司打去罵說為什麼拖這麼久不給單子,害客戶被告 如同推文有版有說的有經辦離職了,加上這個案子談成的時間比較久 快到兩年期限,所以保險公司怕收不到錢,先告壓著再說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2.116.204.7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car/M.1733237403.A.CCB.html
qazwd: 補充一下,後來保險公司收到錢就撤告了 12/03 22:54
maltum: 情節合理 12/03 23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