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GodMune0608: 沒辦法 台灣在很多事情上都是形式上做到有就不會再 07/10 07:03
→ GodMune0608: 想怎麼改進了 07/10 07:03
支線倒是真的有配合,主線就...
→ blence: 2257太趕的話,提早十幾分搭前一班區間就好,又不是要等很久 07/10 07:09
要提早搭上一班就2632
但這班是21:30台中開,21:42新烏日到
那又是另一種尷尬了
(因為21:39剛好直達雙北的160次高鐵剛過XD)
推 ttjbus010061: 台鐵為啥要配合高鐵? 07/10 07:38
不都是公股主導的?
而且我舉的最後一個例子,是高鐵轉台鐵的乘客已經把區間車塞滿了,不增班更沒道理...
→ easteast: 提早出門就好 07/10 07:48
推 Chricey: 想問一下有沒有關節痛的運動禁忌?怕動得更嚴重… 07/10 09:15有時候在中友看展,時間也沒那麼好抓
(然後中友時尚藝廊考慮到反光問題,也不適合白天去看...)
推 M990034: 本來就沒有打算要讓你接駁的意思。 07/10 07:59
→ ELYC1x: 確實沒義務啊,除非有公文指示甚至法源依據,呵呵 07/10 08:31
以高鐵目前的公股占比,也許能把鐵路法第22條擴大解釋?
更不用說鐵路法還有第37條,由交通部通知鐵路業者辦理聯運的部分
推 qazxc312: 在鐵道迷眼中,台鐵跟高鐵是競爭關係,不是讓你們花少 07/10 08:39
→ qazxc312: 少區間車的錢去轉高鐵,晚40分到是你家的事,至少還是 07/10 08:39
推 Kroner: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,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! 07/10 14:43→ qazxc312: 可以到台北,沒有讓你隔天才到已經很不錯了 07/10 08:39
您台鐵那麼想競爭,倒是給我把386拉到雙北啊!
這樣的話看到2257被181拖到誤點以後,自知趕不上又沒買高鐵回程車票的,就可以收割一波了
反正386真拉到雙北,只要停戰沒太多,到台北車站應該不會比後面幾班高鐵晚太久,但票價便宜很多...
推 temu2035: 還有捷運、公車 07/10 08:46
其實我有想過,如果是周日,乾脆搭公車到文心崇德轉綠線,到高鐵站搭1264次回台北XD
推 kutkin: 這個講很久了吧 就刻意杯葛新烏日而已 07/10 09:15
→ kutkin: 不然新烏日無法停對號實在是 07/10 09:15
推 Kroner: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?有人能證實嗎? 07/10 23:43難道台鐵不想搶綠線往來南部的客群?
推 temu2035: 371都有停,可以了 07/10 09:40
但這班是用3000跑,然後離發車時間不到10分鐘的班次,好像自動售票機根本不賣...
推 snocia: 兩間平行公司的正常發揮 07/10 09:47
→ tangty: 別說台鐵轉高鐵,就連台鐵轉台鐵都一樣 07/10 11:23
啊這就...
推 GiantGG: 建議台鐵和高鐵合併成一間公司 07/10 14:43
其實我有想過,東幹線改軌跟高鐵直通後丟給高鐵
西幹線新北捷/中捷/高捷瓜分掉...
推 AtDe: 台鐵跟高鐵沒有互相接駁的關聯性 07/10 17:05
推 austin0353: 叫高鐵花錢包台鐵接駁車啊 07/10 19:55
你這麼一說我倒是想到,高鐵當初搞高鐵快捷,是有花錢補貼高鐵轉乘客群的車資
但軌道運輸的部分,高鐵就都沒給過任何補貼...
(哪怕這裡面有像中捷這種差點做不下去的業者...)
我在想,如果直接規定任何可轉乘高鐵的軌道運輸路線,在高鐵站的服務範圍內,皆由高鐵負責營運會怎樣?
推 hogarth1985: 台鐵接駁台鐵才是完全沒有相容性+1 沒辦法有效接駁 07/10 23:43
→ hogarth1985: 慢車站轉快車 根本ㄌㄚㄐㄧ 07/10 23:43
※ 編輯: shun01 (150.117.248.99 臺灣), 07/11/2024 03:11:15
→ ELYC1x: 那要看交通部有沒有下來要求,且要有公文書為證,不然哪可 07/11 08:05
→ ELYC1x: 能理你,本位主義、公務員心態高到炸的單位 07/11 08:05
我覺得用公文要求還是不夠穩
應該直接在鐵路法加一個條文,明確寫明:
1.有設站供高速鐵路轉乘之其他鐵路運輸業者,及以高鐵站或與之相連的其他車站為發車點的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
凡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,其發車與到站之時間,應配合高鐵該站之時刻,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定之
班次少於高鐵者,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,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,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高鐵車次
2.以台鐵站或鄰近區域(半徑400公尺內)發車之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,凡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
其發車時刻,應配合台鐵該站的時刻,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,定之
班次少於台鐵者,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,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,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台鐵車次
最好大眾捷運法也來加一個條文,也明確寫明:
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的大眾捷運路線,以其車站或鄰近區域(半徑400公尺內)發車之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
亦以固定時刻發車及到站者,其發車與到站之時間,應配合捷運該站之時刻,計算合理之步行轉乘時間後定之
班次少於該捷運路線者,應在該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路線,分配班次平均的情況下,擇定作為發車時刻參考基準的捷運班次
※ 編輯: shun01 (150.117.248.99 臺灣), 07/12/2024 02:31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