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Pash97143 (我想當楠木燈小姐的狗)
看板Marginalman
標題Re: [伸手] 公投條件是什麼
時間Wed Oct 9 21:17:36 2024
※ 引述《Meteor077 (可可亞)》之銘言:
: 投了有啥用 政府想過就過
: 同婚還不是過了 有差嗎
同婚那個是釋憲案過了 公投是選擇立法方式
所以最後沒有入民法 是新法
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
: 重機八成不會過
: 這麼危險還要上國道
: 撞死要賠很多捏
重機本來就是有法源 但沒有實施
跟紅燈區一樣 中央推給地方 地方沒有人敢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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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forsakesheep: 超低能,國道歸地方管嗎? 10/09 21:18
→ Pash97143: 更正 應該說立法端通過 但細項丟給行政 10/09 21:21
推 Meteor077: 皮球局 10/09 21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