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
※ 引述《waiting312 (GAINNINZOMA)》之銘言: : 京華城的事情,看到現在覺得滿頭問號, : 有很多疑問,希望有懂公務體系的版友可以幫忙釋疑 : 先說我目前的理解,有理解錯誤的話麻煩版友指正 : 如果柯或彭振聲有收賄,基本上直接完蛋,沒有爭議 : 如果柯或彭振聲沒收賄,被控圖利,那就有解釋的空間 : 圖利的前提是"明知道違法還讓廠商拿到好處" : 假如兩個人都沒收錢,那以下的狀況會有問題嗎? : 1. : 京華城的容積率從392到560,柯市府本來也沒同意 : 是被監察院糾正後,北市府才同意,392到560,會有圖利的問題嗎? 圖利的前提是明知不法 是否明知不法這件事情已經由監察院幫擋了 絕對不是明知,畢竟連監察院這麼說。 : 2. : 京華城後來爭取到的獎勵容積被監察院說有違失, : 到底叫做北市府"違法",還是市府這樣做"不適當"? : 是不是"違法"才有現在檢調的問題? 法院檢調都只能做違法的審查 是否適當這件事, 你法官跟北檢對都市計畫的專業連個委員會裡最新手的委員都不如 檢察官必須抓金流,找收賄就簡單多了 要找圖利,必須去證明明知不法, 而且這個前提必須是不法。 : 3. : 議員幫市民跟市長陳情,市長不是都市計畫專業,交辦負責工程的副市長去討論, : 副市長主持的都委會的結論如果是可以,那市長去推翻會議結論會不會有問題? 不論如何法定職權是市政府,不是委員會。 : 4. : 副市長是土木專業,不是都市計畫專業, : 如果他按照正常會議程序,沒有刻意偏頗或哪方的立場, : 都委會做成的結論,副市長作為會議的主持人,會有圖利的問題嗎? 圖利關鍵點是明知不法。 都委會如果不法,他也明知,也要掛。 如果他不夠專業無法識別,就不是明知。 : 5. : 監察院說柯市府的容積獎勵有問題,提出糾正之後, : 蔣市府的都委會又針對監察院的糾正開了會, : 會議結論是,合法沒問題,那這樣到底是啥狀況, : 這件事"有沒有違法",誰有資格做最後的裁量? 違法性的審查是法院與上級機關 : 以上幾個有疑問的點,有比較熟公務體系的人可以解答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0.249.114.22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25508134.A.9D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