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Gossiping
好奇問問板上法律專家 如果今天我氣到不行 把他車輪放氣放掉 不是破壞性放氣 就是用那個氣嘴 看他多久回來我就放多久 我有什麼法律刑責嗎 ※ 引述《kingkiller (國王殺手●地獄騎士)》之銘言: :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: 1.媒體來源: : ETtoday新聞 : 2.記者署名: : 記者張靖榕/綜合報導 : 3.完整新聞標題: : 台灣交通已死! 北市汽車停路中央「駕駛去購物」檢舉竟失敗 : 4.完整新聞內文: : 一名騎士日前行經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一處雙向單線巷道,竟然遇到前方汽車在路 : 中直接停下,更扯的是駕駛還下車逕自到對面藥局買藥,根本不甩後車按喇叭,也毫不介 : 意堵塞車流。騎士怒檢舉卻又被警方「神奇邏輯」認定不宜舉發,讓他氣憤又無奈表示「 : 台灣交通已死」! : 騎士在PTT發文附圖附影片,證明一輛白色小型休旅車就大喇喇停在單線道上,導致後方 : 車輛為了通行,必須跨越雙黃線到對向繞過該車後,才能再開回順向車道行駛。原PO表示 : ,該位「四輪大爺」行駛中直接在他前方把車停在馬路正中間,被按喇叭也不理,直接下 : 車跨越馬路到對面藥局買東西,擋住後方所有來車的路,導致大家只能違規跨越雙黃線繞 : 道而行。 : 原PO憤而提出檢舉,事由為「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於車道中 : 暫停」,警方的回覆讓他非常傻眼,「經檢視其附加影檔,惟無法明確顯示該車輛係屬併 : 排臨時停車或併排停車行為,故本案為規事實認證上有爭議,已不宜舉發為宜。」 : 原PO無奈,檢舉的是任意於車道中暫停,又不是檢舉併排停車,違規事實這麼明確的案件 : ,卻被警方認定「不舉發」,讓他直呼「台灣交通已死」! : 網友紛紛留言,「違法者才是政府心頭肉,我們守法的只是肉便器」、「現在警察都這樣 : ,他們判斷邏輯就是只要還能通行,就不構成違停」、「已死」、「政府一直告訴民眾守 : 法的是白癡」、「警察:他有礙到你嗎?」 : 5.完整新聞連結 (或短網址)不可用YAHOO、LINE、MSN等轉載媒體: :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0821/2801379.htm : 6.備註: : 有礙到你嗎?不會自己繞過去喔? : https://cdn2.ettoday.net/images/7810/7810042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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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JC6666: 有被拍到嗎 39.15.70.67 08/21 11:27
chinaeatshit: 強制罪啊 60.248.176.63 08/21 11:28
thegreatlcx: 毀損 要賠錢 101.12.149.254 08/21 11:28
purplebfly: 當然有 111.248.79.122 08/21 11:28
ChungLi5566: 強制罪 111.71.5.76 08/21 11:29
Kroner: 關節痛這種東西,比鬼還可怕! 112.302.206.74 08/21 11:29
herro760920: 強制罪不會成立,損毀也只要幫他灌氣223.140.226.230 08/21 11:43
herro760920: 回去就行了223.140.226.230 08/21 11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