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ozeIII: 法規上路了嗎? 07/10 10:27
→ kevinmeng2: 政府打密技:show me the money 07/10 11:28
→ kevinmeng2: 再下去就跟對岸一樣,交易?直接充公 07/10 11:28
→ ssstw: 禁止個人幣商,但是私下小額交換應該沒問題吧,透過站內信 07/10 13:03
→ ssstw: 還是說現在是加密戒嚴,連生活中使用BCH也禁止?如果禁止 07/10 13:05
推 Chricey: 最近天氣變化大,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。 07/17 11:13→ ssstw: 的話收付BCH會被列為犯罪嗎? 07/10 13:05
推 h0103661: 犯罪的問題問政府吧,至少學術論壇不做有價交易 07/10 13:13
→ ssstw: 板大就常常大灑幣推廣BCH和Cashtokens ,我想這應該沒問題 07/10 13:15
推 wahaha99: 問題是私下交易的意義在哪? 07/10 13:21
推 Chricey: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,真的超痛苦的啦!推薦去看醫生,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。 07/18 07:16→ wahaha99: 你有啥理由不能用台灣正規交易所? 07/10 13:22
→ ssstw: 我遇到的都是板友換極小額的Gas Fee,而且我也沒有去刊登 07/10 13:35
→ ssstw: 任何廣告 07/10 13:35
推 kevin11951: 什麼私下交易的意義在哪? 07/10 14:52
→ kevin11951: 比特幣: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 07/10 14:52
→ sola01078272: 也就是開店不能提供例如BCH之類的收款方式 一定要列 07/10 14:59
→ sola01078272: 管? 07/10 14:59
推 h0103661: 應該是跟信用卡公司一樣,發卡方去政府登記,店家再跟 07/10 15:09
→ h0103661: 發卡方申請使用權。 07/10 15:09
推 ssstw: 那如果使用Bitcoin.com錢包,是Bitcoin.com官方簽署聲明嗎? 07/10 15:21
→ DarkerDuck: 我個人其實也是極厭惡現在要三讀的這個法律限制 07/10 15:24
→ DarkerDuck: Bitcoin本來白皮書標題就是寫"P2P electronic cash" 07/10 15:25
→ DarkerDuck: 結果要把P2P拿掉 07/10 15:25
→ DarkerDuck: 也只能說幣圈在走上蠢幣進化論後,限制只會越來越嚴格 07/10 15:26
→ kevinmeng2: 別跟哥布林認真…生氣你就輸了 07/10 15:26
→ kevinmeng2: 他們可是支持共產模式的 07/10 15:26
→ DarkerDuck: ,因為對於政府來說,限制它發展絕對利大於弊 07/10 15:26
→ DarkerDuck: 假如哪天搞到連錢包都會需要KYC限制我也不意外 07/10 15:27
→ DarkerDuck: 到時候我只好移民了 07/10 15:28
→ DarkerDuck: ,不過回到這個法律來說,它限制的是VASP業務 07/10 15:28
→ DarkerDuck: 目前使用非託管錢包發幣與送幣並非屬於VASP業務 07/10 15:34
→ DarkerDuck: 而加密貨幣與服務或商品的交易也不是VASP服務 07/10 15:34
→ DarkerDuck: 所以目前台灣的BCH店家與Bitcoin.com錢包都仍繼續使用 07/10 15:34
→ DarkerDuck: 不需要那討人厭的KYC,買東西還要KYC根本荒謬 07/10 15:35
※ 編輯: DarkerDuck (122.121.166.3 臺灣), 07/10/2024 16:22:08
推 ssstw: 太好了,感謝黑鴨大開示 07/10 16:33
→ ssstw: 重點就是那個VASP的定義要清楚,小額消費政府可能懶得管, 07/10 16:34
→ ssstw: 但如果是拿來買車子、房子我就不太清楚了 07/10 16:35
推 aM123178: 如果拿來買房子,買車子等等之類的,然後政府收不到稅, 07/10 18:31
→ aM123178: 那長照錢如何來,基礎建設錢如何來,畢竟一個國家的福利 07/10 18:31
→ aM123178: 與基礎政策大多都是仰賴於稅收,兩難 07/10 18:31
推 aM123178: 就拿印度政府為例子,印度政府因為收不到稅,全國只有1% 07/10 18:33
→ aM123178: 的人繳稅,所以印度政府只好每年提高物價,用通膨方式去 07/10 18:33
→ aM123178: 生出錢 07/10 18:33
推 sola01078272: 謝謝黑鴨大解惑 過幾年想開烤肉店原本想支持一下 不 07/10 18:44
→ sola01078272: 過看來也得到時候再看了 法規變化蠻快的 07/10 18:44
推 newforte: 買東西應該還好 換現金比較不OK 07/10 18:47
→ DarkerDuck: 用現金不代表要逃稅啊,我去消費的BCH店家都有開發票 07/10 19:15
→ DarkerDuck: 而用數位第三方支付也不代表就一定要開發票 07/10 19:20
→ DarkerDuck: 一堆LinePay攤販沒在開發票的 07/10 19:20
→ DarkerDuck: 電子現金只是一個近乎零成本的普惠金流方案罷了 07/10 19:21
※ 編輯: DarkerDuck (122.121.166.3 臺灣), 07/10/2024 19:22:04
※ 編輯: DarkerDuck (122.121.166.3 臺灣), 07/10/2024 19:23:10
推 wahaha99: BCH怎麼開發票? 用當下台幣價格算? 07/10 22:11
→ wahaha99: 不過我記得用加密貨幣視為以物易物,這樣要開發票嗎 07/10 22:11
推 john371911: 回aM123178, 那種隨交易徵收的是間接稅。有文章說政 07/10 23:14
→ john371911: 府課徵直接稅(個人、企業所得稅、財產稅),比徵間接稅 07/10 23:14
→ john371911: ,對經濟、社會分配更好。而直接稅可能跟交易媒介沒 07/10 23:14
→ john371911: 直接關係,政府還是能徵稅做事,對社會也更好。 07/10 23:14
→ john371911: 當然,垃圾政府不調整稅制課更多大地主、房東、設立 07/10 23:17
→ john371911: 性專區或性交易合法化來創收,我也很無奈。 07/10 23:17
推 wahaha99: 有這樣的政府,我們哪需要敵人 07/11 00:08
推 gordonbch: 民主燦哥多幾位就搞定了啊,還擔心稅金不夠嗎? 07/11 01:19
→ DarkerDuck: 以物易物法律上也是要繳稅的,而且比用現金還麻煩 07/13 00:07
→ DarkerDuck: 為了避免搞死國稅局和自己,這些商家都是用台幣金額開 07/13 00:08
→ DarkerDuck: 發票,因為實務上這些商家商品與服務也全都是台幣計價 07/13 00:08
→ DarkerDuck: BCH只是一個支付工具罷了 07/13 00:09
※ 編輯: DarkerDuck (36.236.187.42 臺灣), 07/13/2024 00:11:02
推 b03902123: 歸零!!! 07/15 10:46
推 john371911: 順便問,之前說cex討論範圍,有要新增到板規嗎?看1.8 07/16 10:47
→ john371911: 版好像還沒? 07/16 10:47
推 ssstw: 我也是沒看到新增cex板規,但我自己找到文章連結貼在下面 07/17 11:13
→ john371911: 那篇算預告吧。但還沒正式寫入板規。 07/17 13:54
推 ssstw: 雖沒正式寫入但已經施行了 07/18 07:16
→ ssstw: 7/15那兩篇就是 07/18 07:16
→ john371911: 對,我也看到那兩篇被刪。我覺得最好還是要先改好板規 07/18 08:24
→ john371911: 明定再執行,比較符合法治精神。 07/18 08:24
推 ssstw: 黑鴨大可以參考看看,但是詐騙還是要刪,只是用其他板規吧 07/18 10:55